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办法




1.教育部针对不同的学科门类划定了相应的基本复试分数线。调剂必须符合教育部关于调剂的规定内容(详见《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》第九章)和我校招生简章及本办法的规定。

2.合格生源充足的学科专业不得接收调剂生。

3.各学院(部)将复试人员名单报研究生院(调剂考生必须于规定时间内在调剂系统中接受复试通知)。逾期不能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,多余的招生计划由学校收回再次分配。

4.初试成绩符合要求但达不到我校复试条件或复试后未予录取的考生,可自行调剂到其他招生单位。

5.考生报考单位、院系、专业、学习方式与拟参加复试的招生单位、院系、专业、学习方式等内容中,任何一项有不同即视为调剂。

6.所有调剂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“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”进行,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。

7.原则上接收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生(研究生入学前取得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)、往届本科毕业生(已经取得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)调剂到我校。已在中文核心及以上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的同等学力(包括成人应届本科,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,毕业2年以上高职高专,没有学士学位的成人往届本科、自考本科、普通全日制本科,普通全日制本科结业)考生方可调剂到我校。

调剂复试资格的优先顺序为:考试科目相同门数、考试科目相近门数。相同优先级的按总分排序。